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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娘坐月子期間申請父母來臺照看事宜

前幾天我們講了大陸新娘結婚的時候親朋好友可不可以來臺灣參加婚禮以及結婚之後父母及其他親屬是否可以來臺探親,今天我們再來談壹下很多大陸配偶朋友會關心的問題,那就是懷孕和坐月子的時候,是否可以讓大陸的父母來臺灣照顧自己呢,答案是當然可以的。

並且為了更好的照顧從大陸遠嫁臺灣的美女們,臺灣當局放寬了赴臺探親政策,新政策聲明,懷孕7月以上、生產或流產2月以內的女士,可以申請大陸親屬來臺照顧,申請期限最長為三個月,並且在這個三個月內可以再次申請延期,延期時間最長三個月,所以壹年內大陸新娘的親屬最多可以在臺灣合法居住6個月,6個月對於照顧孕期新娘來說足夠了。(放寬之前,每年最多允許大陸居民在臺灣照顧孕婦2個月。)

至於懷孕的女士如何申請大陸親屬赴臺照顧,主要流程跟申請親屬赴臺探親是壹致的:

1.新娘親屬去大陸當地公正部門開具關系證明。
2.懷孕七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兩月以內的女士,去當地醫院開具孕期、生產或流產證明。
3.準備其他各類資料,給大陸親屬申請大通證及其他所需證件。
4.親屬根據大通證上的證件號購買赴臺往返機票。
5.親屬首次居住期滿後,申請三個月居住延期。

當然,百合佳緣這裏講的比較簡單,想要更詳細流程的朋友可以看這裏: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2/5385/7244/7250/7257/停留/75353/

以上就是大陸新娘懷孕期間申請親屬赴臺照顧的內容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大家有任何問題,可以在下方留言或者直接通過line聯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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