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大陸新娘辦理結婚登記只需看懂這十步!
許多朋友說,兩岸婚姻雖然特別和珍貴,但是婚姻登記的手續辦理起來可不是壹般的麻煩,累人又累心。確實,兩岸婚姻的辦理不比當地婚姻的辦理,因為牽涉到兩岸政府和政策的不同,它的手續辦理很繁瑣,不光是要辦理很多證件,辦理證件之後等待出證的時間才是更加讓人煎熬的。所以說,好的東西總是難能可求的,若想娶大陸新娘可不是壹件容易的事喔!
為了解答許多朋友的困惑,下面我們對辦理兩岸結婚登記手續的流程做壹個簡單的梳理,使整個婚姻登記不再繁瑣和神秘。
第壹步:臺灣新郎本人在臺辦理單身證明及直系三代無血緣證明
所需材料有:
1.臺灣新郎所在的戶籍譽本
2.臺灣新郎的身份證、個人印章
3.大陸新娘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準備好以上材料,便可以攜帶去臺灣新郎戶籍所在地法院辦理證明公證。
第二步: 由臺灣新郎攜帶兩份《單身證明》及《直系三代無血緣證明》返回大陸
另外,由臺灣新郎戶籍地的海基會將以上兩個證明(1份)郵寄到大陸新娘戶籍所在地的海協會,郵寄慢件約1個月的時間,這中間可以電話或官網查詢郵寄的證明是否已經到達大陸方海基會。
第三步:到大陸新娘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核對兩個證明文件,無誤後蓋章領證明。
公證費用以當地收費標準為準。
第四步:證明核對無誤後,由臺灣新郎和大陸新娘本人到大陸新娘戶籍所在地辦理大陸地區的結婚登記手續。
辦理涉外結婚登記的地點必須是大陸新娘戶籍所在地的省會城市,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您也可以提前撥打省會城市的114熱線電話查詢辦理。
所需材料有:
1.臺灣新郎需攜帶:本人臺胞證、臺灣身份證,在臺開具的《單身證明》及《直系三代無血緣證明》原件。
2.大陸新娘需準備:本人身份證、印章完整的戶口本。
3.結婚照8張(非必需材料,因為結婚證也可以現場拍攝,但現場拍攝效果無法保證)
辦理結婚登記時,需要填寫登記信息,請務必問清如何填寫後再謹慎仔細填寫,以防出錯重寫,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完成以上流程後便可以拿到大陸結婚證了,另外大陸新娘切記要在6個月內將戶口本的狀態更新為已婚。
第五步:大陸新娘在戶籍所在地公安局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
壹式兩份,壹份自己去臺灣辦理結婚登記時攜帶,壹份由海協會寄到臺灣海基會。
第六步:由本人親自到公證機構辦理結婚證件的公證。
具體的辦理地點,可以在辦理涉外結婚證的機構詢問工作人員。
所需材料有:《單身證明》《直系三代無血緣關系證明》《結婚登記證》
隨後將公證材料及大陸新娘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寄回臺灣新郎戶籍所在地海基會,慢件郵寄時間約1個月。大陸方郵寄的公證文件有效期是6個月,因此請在時間內盡快辦理。
第七步:到臺灣移民署驗證文書,申請入臺團聚。
期間會收到電話和家訪,隨後會收到臺灣地區發放的團聚入臺證。申請團聚需要註明來臺原因、來臺面談的截止時間、在臺辦理結婚登記的截止時間等等。
第八步:大陸新娘辦理《大通證》
大陸新娘攜帶團聚入臺證到大陸地區戶籍所在地公安局辦理《大通證》
所需材料有:
1.電子檔照片(光盤)
2.洗印好的1寸和2寸照片
3.身份證
4.戶口本
5.結婚證
大通證的現場辦理速度很快,但是等待下發的時間略久,大概在半個月左右會收到壹張種類為:探親T的《大通證》。有了以上證件,大陸新娘便可以去臺灣辦理結婚登記了。
第九步:入臺面簽
大陸新娘赴臺灣辦理結婚登記時,需要在臺灣機場的移民署服務窗口進行入臺面談,如果兩位新人壹起返臺,那麽將會被分開談話,約談時間約在1-2個小時左右。
為了避免假結婚入臺的情況發生,約談的內容會比較貼近夫妻之間的事情,在這裏有壹些之前新人約談過的例子供大家參考:
例1:妳們是什麽時間交往的?
例2:睡覺時男方在左邊還是女方在右邊?
第十步:在臺辦理結婚登記
所需材料有:
1.《大通證》
2.海基會從大陸方寄來的公證過的大陸結婚登記證明
3.大陸新娘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4.大陸新娘證件照、印章
完成以上十步,您和您的大陸新娘便成功辦理完結婚登記成為兩岸間的合法夫妻了。如果您对以上流程还存在困惑,或者说想要了解更加详细的流程您还可以看看这两篇文章《兩岸婚姻結婚登記之大陸篇》、《兩岸婚姻結婚登記之臺灣篇》。